人人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华娱之风起2005 > 第124章 探班 (4K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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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嘿,两位,ok了吗?”余明声冲着正在对戏的陆远和舒唱问。

    “ok!”

    陆远深呼吸了几口,稍微缓解被这浮夸的剧情摧残的尴尬心情。

    他发誓以后再也接这类剧了,给多少钱都,嗯,还是得看具体给多少。

    京城,南下洼子胡同,这儿是戏里陆小千的家。

    很难想象,拥有四合院的陆小千,还能被称为底层人士,屌丝青年。

    九年你丫到底懂不懂什么他妈的叫四合院!

    陆远和舒唱走到桌子前,牵着手。

    “a!”

    俩人傻啦吧唧的在屋里原地起跳,这代表着从唐朝穿越回来了。

    陆远的心情瞬间切换,双腿发软,做了个站立不稳的动作,同时手连忙搭着舒唱的肩膀。

    看着四周熟悉的卧室,他拍着胸膛后怕道:“诶哟我滴妈呀,可算回来了。”

    傻妞这会切换的是坏坏的人物性格,她双手叉着腰,焉坏焉坏道:“怎么样,现在还去不去了呀。”

    “你说,这穿梭时空有没有什么危险啊!”陆远拉过长凳坐下。

    傻妞娇哼一声,坐在他身边:“不告诉你!”

    “要不伱带我去趟未来,我想看看自己十年后是什么样。”

    傻妞眼珠子滴溜溜的转,一脸无辜的摇摇头。

    陆远怀疑地瞥了她一眼:“为什么啊?”

    傻妞眨巴着眼,坏坏道:“亲我一下,我就告诉你。”

    “切!”陆远没理她,一破机器人懂什么感情,知道什么叫打啵吗,你会有生理反应吗?

    你知道什么叫不含而立吗?

    他看了眼手表,惊讶道:“欸,我记得走的时候是两点半,现在怎么还是这个点?”

    “亲我一下,我就告诉你!”傻妞食指点了点脸蛋,满脸胶原蛋白,笑得特甜。

    “喂,不用了吧,你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吗?”陆远招架不住。

    傻妞小脸一垮,耍起小性子,胳膊一甩:“哼,那你就别想知道!”

    “你到底有没有人的感情啊。”陆远疑惑。

    傻妞不说话,只是笑着点了点脸蛋。

    无奈,陆远只好伸着脖子给了对方一下。

    亲完后,他双眼往斜上方瞥,脸上极其自然的浮现了两处淡红,双手飞快做着小动作。

    同时趁着傻妞说话的功夫,不经意地瞥了眼对方,视线触及后瞬间收回。

    “好,过!”

    余明声拍了两下巴掌:“陆远,最后的表情处理不错!”

    陆远点头笑了笑,虽然是一部内容浮夸的影视剧,但是该有的人物分析他不会落下。

    陆小千是个屌丝,和化梅之间之间的感情只是刚牵手的程度。

    这时傻妞出现了,坏坏的傻妞配上软萌的脸蛋,乖巧可爱。

    陆小千要她做什么就做什么,要她变谁就变谁,你让纯洁小处男怎么挡?

    沦陷从这一刻开始。

    淦,人机恋,好特么刺激!

    “小千哥哥!”余明声躺在陆远怀里,捏着嗓子嗲嗲道。

    “扑哧!”一旁看戏的舒唱几人没憋住笑出了声。

    陆远面无表情瞪了她一眼,但凡你刚才给点力,也不至于让导演亲自上场!

    余明声是港岛人,不太标准的国语丝毫没有影响他与演员的交流。

    在片场讲戏时手舞足蹈,一会儿是男演员、一会儿又变身女主角,可谓是激情澎湃。

    当他此刻化身傻妞给舒唱讲戏,娇声娇气的躺在陆远怀里喊小千哥哥时。

    陆远只感觉过电般,不只是头皮,整个人都麻了!

    好一会,余明声直起身,道:“行了,大概就是这样,舒唱你是机器人,要有一种青涩懵懂稚嫩的感觉。”

    “知道了,导演。”舒唱悟性不差,导演这么一点拨,心里边有数了,乖巧的点点头。

    “好,继续!”

    “a!”

    “小千哥哥!”

    ……

    “好,过!”

    转场休息,从库房出来时陆远换了身衣裳,一套棕色黑边云纹服,这戏服看着挺眼熟。

    在片场转了一圈,见焦恩骏穿着超人服正在看剧本,走近后,他大喝一声。

    “杨戬,今天我就要替三界除了你这个祸害!”

    闻言,焦恩骏站起身,接着眼神一变。

    只是还没等他开口,陈创便小跑了过来,拦在他身前,道:“沉香,哮天犬在此,休要伤害我主人!”

    还没完,舒唱这丫头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,她拽着陆远大喊。

    “沉香,不要打了,你舅舅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你!”

    陆远翻起白眼,戏过了,正主还没发话呢:“行了行了,怕了你们!”

    他换的这身戏服叫黑边云纹服,是《宝莲灯》里沉香的衣裳。

    手机这部戏在服装道具方面真的是能省就省,许多都是从上一个剧组传下来的。

    莫名有一种《宝莲灯后传》的感觉。

    余明声给的理由是要让两部剧产生联动,不仅在人物上,还有服装。

    目的便是让观众会心一笑。

    实际上在陆小千的人物服饰上,陆远和导演组有过一番争执。

    陆小千获得傻妞复制的能力后,成为了城市英雄,开始行侠仗义,为社会底层人士打抱不平。

    人送外号城市“飞人”!

    但飞人的造型该如何设计,这点双方争执不下。

    编剧九年和导演统统认为,陆小千是个屌丝,就算成为英雄,那也是平民英雄,以这身简陋的造型出场符合人设。

    因为屌丝是没有钱的,所以他的飞人行头必定不好看。

    披风是街上捡来的布,上衣,帽子,眼镜都是东拼西凑的,无不在体现这个飞人有点穷。

    陆远当即反对,陆小千家里可是有四合院的,怎么可能一套行头都凑不出来。

    导演的回答是,咱们这部剧是具有教育意义的,不能教人啃老啊。

    理由很强大,陆远无法反驳。

    和他相反,戏里焦恩骏的飞人服由他自己设计,据说还了六万块。

    披风、腰带、手套、平跟靴子甚至墨镜,酷似西方的超级英雄,超人。

    比超人仅少了一条标志性的内裤。

    陆远严重怀疑这丫就是抄袭。

    不知道是不是焦恩骏本人没有什么料的缘故,这身行头并不贴身,胸肌一看就是衣服内的道具所撑。

    腹肌更搞笑,六块腹肌均是采用灰线在服装上所纹出来的。

    焦恩骏对自己的设计颇为得意,果然是个搞笑男!

    场务呼唤,转到下一场。

    陆远和化梅小绿茶正在高老庄内撩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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