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人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魔变风云录 > 第一章 冬月初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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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又是初七了,小崽儿今日有来看你们,你们还记得小崽子吧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可还好!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细雨蒙蒙,落光了树叶的黄果树下,羌天望着远处满是枯黄杂草的小山丘,右手提着一个土红色酒坛,左手放在左肩处扯着一个灰布袋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大娘二娘,你们放心,何村五百六十七人的仇,小崽儿可记得。别说过了十年,就算是过了百年,小崽儿也定然能揪出元凶,还你们一个公道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,何大叔,你不相信小崽子,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啦?小崽儿现在可是一个修魔者,等哪天我开辟了丹田,一根手指头也能灭杀猛虎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提起右手酒坛子,羌天咕噜咕噜大口大口咽下,双脚恍惚往前走去,‘砰’的一声碎响从他右脚旁边响起,酒坛子砸落在枯叶上破碎了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嗝!

            羌天打了一个酒嗝,往前走动的脚步停了下来,脑袋猛地往左看去,眯成一条缝的双眼突然睁开提声道: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何大叔,我可真没吹牛,我说的都是真的,我现在…我现在杀个老虎,就跟你当初…杀个鸡仔…一样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我可真没骗你老,我都加入猎手堂预备队了,不信你看吗,你看这令牌,这可是猎手堂…预备队身份证明,我真没骗你老,我杀老虎真的跟杀鸡仔一样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右手在腰间摸索了半天,也没有拿出一个物品。双膝蹲下放开左手拉扯住的布袋子,双手在自己胸口一顿摸索,依旧一无所获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哎呀,腰牌我忘了,嘿嘿…师父带徒弟,徒弟学师父,本领没学会,丢三落四的习惯倒是精通了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羌天嘿嘿傻笑着,带着血丝的双目看了看前方。又是往前走去,直到走到一块深埋地下的石碑,才停了下来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深褐色石碑露出地面两米有余,上面长满了苔青,石碑中间刻着何村二字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羌天傻笑的笑容在看到何村二字后阴冷了下来,他凝着一张脸望向石碑,快步向前走去,走过那个刻有何村二字的路碑,走过一片枯黄的杂草,走到一块只有人腰高的石碑前停了下来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蹲下打开左手提着的布袋,从里面拿出一个土红色腿粗陶罐,揭开陶罐红色封口,浓郁酒香扑鼻而来。羌天倒立起酒坛子,坛中酒水哗啦哗啦往下流,酒水跌落在脚下枯叶上,混杂着枯叶与雨水,流向那块墓碑脚下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少爷,你要的竹鸡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何村对面小溪旁山顶上,灰布衣身影飞跃下来,他右手握着一抓大的麻灰色竹鸡,身影落地,一跃来到了羌天面前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何伯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谢了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羌天伸手拍了拍佝偻着腰间的何伯,咬着下嘴唇,两字一句浅笑道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何伯感知何其灵敏,他自言自语何伯必然是听见了,撒泼打诨他也定然看见了,可是他并没有阻止、打扰。压抑了数年,真凶没有丝毫线索,开辟丹田遥遥无期,一无所有,几近崩溃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今日借着酒劲,撒撒泼,内心好受多了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少爷说的哪里话,当初若不是少爷拼死为我寻得蛇胆,我这老骨头,早已是一抹黄土了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何伯扭头呵呵笑着,只是对于自家少爷强颜的欢笑,他心里不由一疼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在狼山山脉,他便时常听他家少爷说,小时候没有吃的,是村落村民给他家送吃的;小时候没有穿的,是村落大娘二娘给他做的衣服鞋子;他没有狩猎本领,也是村落何峰叔手把手教他打猎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他更时常听他家少爷说,他羌姨对他如何如何好,他何峰叔家王姨烹饪的腊山猪多好吃,他看着长大的小璇子有多粘他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然八栽归来,村落成为了一片荒芜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            在狼山山脉不论何种境地都挣扎着要活下去,他知道,那是因为他家少爷要回来,要回到这里,这里是他少爷的根,是他少爷梦寐中唯一的温暖之地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回首报亲恩,一抹黄土见故人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想着自家少爷的心事,看着自家少爷额头越来越深的皱纹,他家少爷才二十六岁啊,想当初二十六七岁的自己……呵呵,不想也罢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遥望着几米外隐入半人高杂草的石碑,石碑正中央刻着何村五百六十七人之暮,石碑右下角刻着北州三九三七年冬月初七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这石碑是一块墓碑,而他已经是第三次见它了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走到跪拜在枯叶上的羌天跟前,递过去右手的竹鸡。羌天接过竹鸡,扯掉竹鸡脖颈绒毛,竹鸡红色皮肤露出来,羌天从腰间拿出一把手掌长的匕首,匕首划过竹鸡露出的血肉,竹鸡脖颈处滴出血液。羌天收起匕首,把竹鸡放到与墓碑同样高度的位子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小崽儿发誓,如若我今年在不……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羌天,你龟儿还真滴在这里啊,我看你出城直奔狼山,还以为你接了啥子任务勒,没想到是来这儿祭拜亡魂。你龟儿胆子真大啊,这个村落当初被人一夜血洗,肯定是罪了某个权贵,你这么明目张胆的过来祭拜,也不怕引火上身啊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谁!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羌天猛地一个转头,视野望向身后山顶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你龟儿不会都是这个村落地吧?当初那个权贵还有漏网之鱼?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小溪旁山顶突出山石上,端坐着一个带着黑色斗笠的身影,这身影浑身衣物湿哒哒,胸口处灰色衣袍还有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破洞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疯狼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来人尽然是猎手堂预备队的疯狼,半年前的赛场上,这疯狼一拳力量八百公斤,是他们这批预备队力量最大的一人,羌天对于这个穿着邋遢的疯狼,记忆特别深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松开紧皱的眉头,等待了三个呼吸,羌天站起来仰望着疯狼,不卑不亢道: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一下子死掉了近六百口人,别说是狼城,就算是刘夏帝国这十年来,也没有发生过这般大的伤亡事故。我羌天欲成猎手,往后要依靠狼山而生,过来祭拜祭拜,也是为了将来不被怨念缠身。”

            “哈哈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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